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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大正十四年林生繳納告訴前金領收證明藏品圖,第1張

圖檔授權標示:


大正十四年林生繳納告訴前金領收證明

林生、林生

不詳
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
古文書

1925~1925

長:22 x 寬:17 (cm)

登錄號:19980013475

本物件為西元1925年(大正14年)林生繳納告訴前金領收證明。繳納人林生在西元1925年(大正14年)4月5日繳納臺中地方法院大正13年民字第727號事件前金25錢。完納後,律師鄭松筠開立領收證明。

藏品描述-授權標示: